w AES由垃圾桶買單 - 时事评论 JBTALKS.CC -->
Facebook Sharer
选择您要替换的背景颜色:
【农历新年】背景图片:
个性化设定
 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79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AES由垃圾桶買單

[复制链接]

2829

主题

4

好友

5757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1-9 05:53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看劍‧

在野派議員的“狗仔"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其法眼還比AES的“電眼"厲害,終於“吠"出了AES外包公司的朋黨背景!

這家AES外包公司有朋黨之嫌,是否有朋黨之實,還得看交通部的江大人怎麼說。此外,還看馬華蔡掌門是否堅持“買單"的豪氣。

當AES的外包公司涉及“巫統議員"及其家族成員時,難免讓人想起莎麗扎及其夫婿的“牛門事件"。

政府2億5000萬元的養牛計劃,一旦落入高官權貴家族成員的手中,便被“氧化"了。這筆天文巨款“氧化"後,就算不泡湯,也成水中月,再怎麼打撈,也撈不回一個銅板了。

回頭看AES的外包公司,朝廷是否簽下了“喪權辱國"的合約,由於欠缺透明度,大眾一無所知,只好在“執法私營化"的重重疑團中,看著上千上億的交通罰款,不是悉數歸公,而是流入“朋黨"的口袋。

大馬人民違反交通規則,被抄牌罰款,沒話可說,但是,一家私營公司,怎麼可以行使朝廷之權、扮演政府的角色,向人民收取罰款。這家公司是“民選"的第二政府嗎?

政府把“執法權"外包,交給商業機構,尤其是有政治人物背景的公司,在官商掛勾的嫌疑下,執法變成了生意,牟利更重於執法,是否超越了法律,抵觸了憲法,就如反對黨所言,可以帶上法庭挑戰。

反對黨甚至戲言,AES所發出的“罰單"都是不合法的,可能經不起法庭的挑戰,反對黨正準備把“外包"的執法權帶上法庭,所以,收到AES罰單的車主們,大可不必理會,把它當廢紙投到垃圾桶去,等於繳清了罰款!

執法權可以外包,罰單為何不可外投呢?就如蔡細歷所言:我買單。垃圾桶自然是最合民意的買單者。

垃圾桶之言,當然不是鼓勵民眾不要還交通罰款,而是交通部必須給大眾一個Bersih的交通,當大家都“通"乾淨了,只是罰而不是發,執法重於牟利,自然就“Boleh"啦!




收藏收藏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JBTALKS.CC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 |Share

GMT+8, 2025-10-21 08:57 PM , Processed in 0.17565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Ultra High-performance Dedicated Server powered by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Domain Registration | Web Hosting | Email Hosting | Forum Hosting | ECShop Hosting | Dedicated Server | Colocation Services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3-2012 JBTALKS.CC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联盟网站:
JBTALKS 马来西亚中文论坛 | JBTALKS我的空间 |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