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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批准一名佛教徒父亲的司法审核申请,撤销其前妻单方面为两名孩子改教的决定。
高庭法官阿兹莎那瓦威今日撤销案件当事人两名5岁和10岁孩子的改教证书。
法官说,高庭做出这项裁决,是因为受到印裔妇女英迪拉因前夫改教而引发的爭子案的约束,即必须在父母两人同意下才能为孩子改教。
父亲获抚养权
此案是一名来自莎阿南的华裔商人李昌永(译音)因不满改信伊斯兰教妻子擅自为两名孩子改教,而在2016年6月14日入稟高庭,起诉联邦直辖区宗教局、联邦直辖区改教註册官、教育部总监、联邦政府,以及42岁的前妻。
他在此案中挑战这项改教的有效性,並申请撤销当局让两名子女改教的决定。
这名佛教徒也申请禁令,力阻答辩人更改其孩子的宗教信仰。
他也申请庭令,以撤销改教註册官或教育部所拥有的任何改教证件,即要求法庭宣判其两名孩子的改教是无效的。
今年9月14日,上诉庭做出標誌性裁决, 批准这些佛教徒父亲获得两名孩子的抚养权,而今日高庭也撤销此案起诉人两名孩子的改教证件。
文:东方日报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6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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