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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承包商在新山住家地板藏毒 被大马高庭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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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1:46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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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承包商在妻子名下住家改装住家地板藏毒品,贩毒罪成,被判处绞刑。

被告叶坤强(译音,46岁)面对3项控状,包括两项贩毒及一项拥毒罪。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5年2月4日下午5时30分,在新山百合花园的住家被发现贩卖重达76.05克甲安非他命毒品。

次控状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地点,被发现贩卖重达339.16克氯胺酮(K仔)毒品,两项控状行为皆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可在同一法令的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与相同时间地点,被发现拥有重达19.23克的一粒眠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的第12(3)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将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者两者兼施。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索菲安基于控方提出的表面罪状成立,而被告律师则无法提出合理辩解,裁定被告罪成,第一及第二控状判处被告死刑。

至于第三项控状则坐牢18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较早时,肃毒组警员供证时说,警方在搜索被告妻子名下百合花园的住家房间,在移开电视橱后,发现地砖没封上。打开时发现有一个2×5尺的空洞,里面有一个白蓝色DVD盒子装有毒品及大量现金。

此桉传召9名控方证人及1名辩方证人供証。主控官为诺拉菲雅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苏开米。


叶坤强因贩毒罪名成立,遭判处死刑。

新闻转载自: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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