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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怡保15日訊)針對2009年國大黨怡保西區區部財政辛丹巴蘭抗匪被殺命案,怡保高庭今日宣判3名印裔被告謀殺罪成,被判死刑。
司法專員張西榮說,這3名面對死刑的被告是瑪尼瑪蘭(24歲)、沙拉瓦南(29歲)及貝魯瑪(31歲),他們被控於2009年1月11日晚上11時30分至1月12日凌晨2時10分之間,在文冬戲院街門牌759號的屋子致死64歲的辛丹巴蘭,触犯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
辯方無法推翻檢控
“此案被告的辯護律師無法出示任何理由來推翻檢控官的控告。”
張西榮曾於2010年11月29日宣判這3名被告的謀殺表面控狀不成立,該案檢控官於今年4月作出上訴。
其中一名被告貝魯瑪知道自己被判死刑後,當場在法庭內捶胸,高喊“無罪”,也表示將會上訴。
同時,3名被告的親友在法庭內表現激動,痛哭並吶喊。
新聞背景
辛丹巴蘭抗匪被砍死
據報導,死者辛丹巴蘭於2009年因反抗匪徒闖屋,而被匪徒以巴冷刀攻擊,死者因失血過多逝世,匪徒事後劫走屋內一輛華嘉轎車及一條金鏈。
死者生前是怡保文冬及崑崙朱羅興都廟主席,也是國大黨怡保西區區部財政,活躍於印裔社區與政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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