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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Cosplay服裝可以穿出街,但Cosplay服裝絕對不適合走街用。
是的,基本上Cosplay不管在哪一個國家,都不算違法。
但我不知道在問這個問題,還有不分輕重就說:“喜歡就可以了!”的一班同學們,你們是否知道,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做“dress code”呢?
這個叫“dress code”的東西,就是告訴人們:在不恰當的場合,穿不恰當的衣服,丟臉的不只是你自己或你的家人,而且你還會讓人們透過你,看到你背後所代表的團體是怎麽一回事。
外界很多人,對cosplay本來就不理解,你看到目前爲止,許多人都搞不清楚“cosplay”和“lolita / gothic”就知道了。
如果你們不清楚cosplay的本質,那好歹搞清楚了,再好好地思考之後才行動好嗎?
否則,你們影響的不只是你們自己,也影響了整個cosplay圈子就不好了不是嗎?這類的影響可大可小,雖然可能性不大,但我相信也沒有人會想要搞到有一天看到有人抗議限制coser或媒體上批評cosplay這件事對吧?
好像台灣現在就因爲很多coser不自愛,搞砸了整個cosplay和動漫圈子的形象,結果很多地方都不願意租借場地給cosplay和漫畫同人會場,搞到CWT和FF之類的大活動,要租借會場也非常不容易了。
也是因爲這樣,所以現在他們有嚴格規定coser應該遵守的條律。另外,我覺得這也是爲了保護你們自己和你們喜愛的角色——想想看,如果你喜歡初音,但因爲你在不恰當的場合cos了她出現,那麽萬一有人看到了你(in初音cos裝),再回頭看到初音相關的音樂就立刻關掉,還說“只有怪咖才會喜歡這玩意”(PS:我只是打個比喻,請勿見怪)——你也不會喜歡有人這樣看待你喜歡的角色,不是嗎?
相反地,你若是在適當的場合出現,那麽他們有心理準備要看到的什麽,他們就會反過來讚嘆——哦,這角色真的好美形、好可愛哦!——這才是cosplayer想要的反應和目的對吧?
基本上,Cosplay的重點在於:你喜歡一個角色,你去扮演這個角色。
既然本質是“扮演”的東西,那當然不會在平日都穿戴出街了,明白嗎?這就好像演戲的人,也不會把自己扮演的角色帶入生活中一樣的道理,否則一堆演過變態殺人犯的演員,現在已經全都蹲牢去了。
“扮演”這回事,原本也就是有特定場合才可以出場,才可以特別打扮了出現,配合場面讓氣氛更恰當——所以爲什麽不能穿出來走街?這就是原因。
很多明星上節目什麽的,都打扮得誇張又花枝招展,但私底下出門也穿得簡便,也就是這原因,因爲要把現實和熒幕上(非現實)的形象分開啊。
另外,我忘了看到哪一位同學說了類似:“看到有人和我cosplay同樣的角色,感覺很不愉快(因爲不是獨特的)”——我也感覺很無言。
說這句話的同學,到底有沒有搞清楚“cosplay”的本質?
Cosplay是因爲你喜歡一個角色,就好像你喜歡一個明星好了——人家是公衆人物,你只允許你自己喜歡他,不允許別人也喜歡,那未免太霸道,而且被你喜歡的那個角色(or明星)也太可憐了吧?
那麽若是有多人喜歡同樣的角色,我覺得如果你真的喜歡那個角色,而不僅僅是想到“自己不獨特了”這一點的話,其實你應該要感到開心——畢竟越多人喜歡,代表這作品很受歡迎,然後你喜歡的角色也可以出現得更頻密。
要知道,若是那角色不受歡迎了,那很快就會領便當,然後喜歡那角色的讀者們只好哀嘆了。
當然,至於什麽“只穿一次很可惜”的論調,由於有人提供了解決方法,所以我也不想多談。
所以以上問題,我的答案是:Cosplay可以穿出來,但僅限特定場合,那是因爲你們在cosplay的時候,是扮演一個和平日的自己不同的角色,所以當然只有特定場合可以穿——因此,麻煩不要“穿出去走街”好嗎?
以上就是我想說的和意見,僅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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