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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bs682 于 2014-3-5 12:52 PM 编辑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4日訊)隨著政府於去年底在憲報上頒佈了1998年私人保健設施與服務法令第13項指令,私人診所及私人醫院的醫藥費將會調漲。
新架構包括治療方案
大馬醫藥協會(MMA)主席拿督達瑪斯蘭說,隨著衛生部在憲報上頒佈新的醫藥服務收費架構後,私人診所的問診費將從現有的10至35令吉,調高至30至125令吉;不過,新的收費架構包括治療方案。
他對星洲日報說,專科醫生的會診費也將調高至最高235令吉,目前是125令吉,而醫藥程序收費也將調高介於14至18%。
根據衛生部指令,普通醫生、專科醫生以及外科醫生的服務及會診費都會調漲。
專科醫生首次會診的費用是介於80至235令吉,比現有的最高125令吉診費超出近一倍,而醫療程序費用將調高14至18%不等。
上門可另收100%診費
專科醫生的複診費的調整介於40至105令吉,若在非上班時間(傍晚6時至早上8時)看醫生,診費將增加最高50%,而上門會診則可額外徵收最高100%診費。
此外,急診室手術麻醉科醫生的收費也上調至最低265令吉。病人要求醫生上門服務,額外收費可增加最高100%。
放射治療或腫瘤科的基本治療,調整後的收費是增加介於860至1千715令吉。
同時,牙醫收費也微漲,檢查與一般治療服務費,也提高至介於30至285令吉。拔牙收費將從現有的介於40至250令吉,調高至介於45至285令吉。
醫療程序收費也提高
除了醫生會診費提高外,部份醫療程序收費也提高,漲幅介於14至18%。
根據聯邦政府憲報官網資料顯示,政府是於2013年12月16日在憲報上頒佈有關指令。
衛生部長是在1998年私人保健設施與服務法令第106(2)條文下,授權在咨詢衛生總監的意見後,調整私人診所及私人醫院的醫藥費。
衛生總監拒正面回應
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說,我國公民仍然能夠在政府醫院享有醫藥津貼;至於外國人,未來可能會被徵收全額醫藥費。
他以手機短訊回覆星洲日報的問題時,不願正面回應此事,僅表示衛生部將在明天召開的每週例常新聞發佈會上做出交代。
大馬私人醫院協會(APHM)主席拿督雅各湯姆斯受詢時則證實,衛生部已同意檢討私人醫院的收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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