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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遊澳10天竟是陷阱! 大馬女子遭童年好友推入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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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offreyashley
时间:
2017-9-6 05:36 PM
标题:
遊澳10天竟是陷阱! 大馬女子遭童年好友推入火坑
2017-9-6 05:36 PM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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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馬來西亞的女子,2年前騙朋友到澳洲柏斯旅遊後,然後將朋友推入火坑賣淫,最後在當地被控。
邱麗芬(譯音)在2015年12月,為其童年朋友安排了10天假期飛往西澳。該名朋友抵步后,就被帶到東柏斯一家妓院,並被告知因為旅遊安排欠了邱小姐1900元澳幣(約6450令吉),她必須工作還錢。
澳洲媒體《Perth Now》報導指出,警方稱該受害朋友的護照被沒收,並被告知只要還清債務便可取回護照,該名受害者在妓院呆了一週后,才找警方協助。
此案昨天在當地地區法庭審訊,主控官麗莎波斯頓指責邱麗芬設陷阱讓朋友到妓院工作,以便從中賺錢,並沒收護照勒索受害人。
麗莎波斯頓說,邱氏在朋友抵達柏斯前就傳了訊息給妓院業者,告知該名女性老板關于她“年輕又非常漂亮”朋友。
她向陪審團指出,受害人不熟悉澳洲法律,以為除了按照指示,就別無其他選擇。
該名受害女子較后聯絡一名朋友並問及關于澳洲條例后才逃脫,她在離開妓院后隔天就報警,並由警方安排德士送她到警局。
但當警方向邱麗芬錄口供時,后者則指責是受害者自己要求被帶往妓院,警方說,邱氏指其朋友因為欠大耳窿很多錢,因此她要協助朋友逃離馬來西亞。
邱氏辯護律師保羅卡特雷諾則說,其當事人不否認為朋友安排機票、機場接送事宜,但強調其當事人並沒有沒收朋友護照和欺騙后者有關住宿事宜。
被告也被指在2015年搬到西澳前,曾當過3個月的妓女,后來因為交了男朋友而停職,之后卻協助女子到澳洲兩間妓院賣淫。
作者:
dollylee1013
时间:
2017-9-6 05:40 PM
什么童年好友啊?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7-9-6 08:17 PM
怎么会这样哦????
作者:
denon
时间:
2017-9-7 08:15 AM
事情已经发生了,能做的,就是将嫌犯绳之于法。
作者:
chans9977
时间:
2017-9-7 08: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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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lla0618
时间:
2017-9-7 12:57 PM
有时人跟人之间,还是会为了一些利益,而出卖对方啊。
作者:
lwkbthereforu
时间:
2017-9-7 03:50 PM
这种人根本就是人渣!!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9-8 11:13 AM
人心隔肚皮啊!
童年好友,都可以变成“童年狼友”!
作者:
teow
时间:
2017-9-8 05:36 PM
所以长大了,不要一直想童年,常言道,知人知面不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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