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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馬 2013-04-02 17:45

華裔技工攜巴冷刀闖洪福寺,被捕後又無法出示身份證,3罪名共罰7千令吉。
(檳城2日訊)華裔技工大清早帶著巴冷刀闖入寺廟,被警員逮捕後又無法出示身份證,3項罪名被推事庭判罪成,遭罰款7000令吉。
根據控狀,36歲的蔡來德被控於今年3月28日早上6時,非法入侵位於霹靂路的洪福寺,觸犯刑事法典第448條文,罪成最高刑罰為坐牢3個月、罰款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他於同一時間地點被發現沒有合法理由攜帶巴冷刀到公共場合,觸犯1958年危險武器、爆炸物及侵害性物品法令第6(1)條文,罪成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令吉、監禁2年或兩者兼施(再犯將被處以半年至3年監禁)。
他又因沒有大馬卡,也沒有向國民登記局辦事處報失及申請補發,牴觸1990年國民登記法令13(1)條文,此罪名的最高刑罰為坐牢不超過3年,或罰款3000至2萬令吉。
他週二被控上喬治市推事庭時,對3項罪名直認不諱,要求監刑及刑罰同期執行,推事判他3項罪名分別罰款3000、1000及3000令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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