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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我替兄弟挨刀 他卻搶我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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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0:25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3.05.15 03:52 am

王姓男子不滿替林姓友人挨刀還遭橫刀奪愛,不但傳訊息恐嚇,半個月內五度到對方住處外放蜂炮嗆聲;他昨天凌晨夥友第五度「放炮」時被警方逮捕,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他不服氣地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搶我衣服、我要斷他手足!」

王姓男子(廿三歲)原本辯稱,廿一歲林姓男子欠他八千元,不還錢還態度很差,他才去尋釁;後來表示原和林是好友,替對方討債時曾空手抓刀,四根手指筋因此斷裂,沒想到對方不感激還搶走他女友,他才去「抗議」。

警方調查,王姓男子本月八、九日兩度到林的住處外放蜂炮,三天後又兩度放炮;期間曾以臉書和手機傳訊息「給我小心一點」、「我一定要讓你死」,林和家人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

松山警分局松山派出所據報,派員在附近設巡邏點加強巡邏。昨天凌晨二時許,員警聽到鞭炮聲,趕到現場時,一輛黑色轎車逆向衝出;攔車盤查,在車上發現兩包大麻、十二盒蜂炮、一把木刀和長約六十公分的藍波刀。

王等五人被帶回警局時態度囂張,嗆聲「我們只是放鞭炮,哪是現刑犯?、看你們要用哪一條(法)辦我?」他們還叫兩名未成年的小弟到警局認領刀和大麻,但兩名少年連要認領的刀都畫不出來,最後摸摸鼻子離開。

警方認定,放蜂炮燒到林家遮雨棚,觸犯公共危險罪;傳訊息涉嫌恐嚇罪,另持有大麻觸犯毒品罪,一併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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