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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睡過頭一覺到總站‧搭客竟開巴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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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尤美
时间:
2013-3-1 08:26 PM
标题:
新加坡.睡過頭一覺到總站‧搭客竟開巴士回家
國際 2013-03-01 18:20
被告面對偷竊一輛價值30萬元的新捷運巴士的控狀。(圖:星洲日報)
(新加坡1日訊)巴士上睡過頭,一覺到總站,乘客沒駕照還敢敢踩油門,把另一輛巴士開回家,最終把自己送進大牢。
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8日晚上介於9時06分到9時24分,地點是波納維斯達巴士總站。
通過衛星定位系統找回
巴士公司過後通過衛星定位系統,在聯邦道靠近荷蘭道的一個巴士站找回巴士。
當時,巴士上無人,也“安然無恙”沒損壞。
27歲的被告拉菲克,是一名導遊。他昨午認下3項罪狀,包括︰偷竊一輛價值30萬元的新捷運巴士、沒有第4級駕駛執照開巴士,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保障開巴士。
甦自勉法官指被告罪行嚴重,判他坐牢9個月又兩周,兼吊銷各級駕照1年。
案情顯示,被告當天在小印度附近登上新捷運巴士,在回家的路上睡去。司機在巴士到站後沒有發現被告,便關掉引擎離開。
被告醒來後,警覺自己來到總站,在巴士上東張西望了一會兒,就開門下車去,再登上另一輛巴士。當時,他發現車上還插著鑰匙,竟一屁股坐上車座,開走巴士。
該巴士的司機小息後,回到巴士停泊處要繼續出車,赫然發現整輛巴士不見,在總站附近遍尋不獲,立刻通知管理層。執勤經理馬上使用衛星定位系統,片刻間找到失竊巴士所在後,據情報警。
調查顯示,被告乘搭巴士的電眼,拍到他失竊巴士的一幕。警方進一步追蹤下將他逮捕。
被告求情說,上巴士後便睡覺,開走巴士是為了要安全回家。
巴士也偷,法官是第一次踫到這種小偷!
甦自勉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犯了嚴重罪行,沒有考慮後果,沒有執照還斗膽開走巴士,幸好沒有撞死人,否則將判他本條文的最高刑罰,坐牢7年。
第一次審理偷巴士案
法官也說,這是他審案以來,第一次審理偷巴士的案件。
被告面對的偷車控狀,刑罰是強制性坐牢,徒刑可長達7年,另加罰款。
(星洲日報/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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