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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净选盟大集会后评(四) 作者:拉惹柏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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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2:04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zacisme 于 2012-5-9 12:09 AM 编辑

一些读者抱怨说,我不断的再重复自己所说过的话,看来他们对阅读这些『老话题』感到厌倦。好呗~苏联人说,这个世界只有一百天的记忆——那是针对南航客机KAL007空难事件而言※。敦马哈迪曾经说过:马来人健忘(Melayu mudah lupa),其实,大部分大马人都健忘,不止是马来人。
※一架從美國阿拉斯加起飛的大韓民航波音747飛機,在飛往漢城途中又偏離航道飛向了堪察加半島南部以及薩哈林島,『碰巧』又途經了蘇聯部署在這一地區的戰略彈道導彈基地,最終這架偏離正常航向的南韓客機被奉命起飛的蘇-15戰鬥機擊落。

我相信你们当中记忆力好的都不爱反复阅读同一个课题,或许你认为一次就够了,当信息沉淀后很明显的就足够了,我们无需不断的重复我们说过的话。

如果是这样,我们干嘛在这50年来不断的组织反内安法示威游行呢?只要一次的反内安法示威游行不就够了吗?何况每次所要表达的信息都是一样的,这些许许多多的示威游行中并没有新信息,带出来都是同样的旧信息。这样看来,我们干嘛在这50年来不断的重复一样的信息呢?

很明显的,一次是不够的,甚至就连50年来的反内安法示威游行也奈何不了他们。甚至到了现在,这52年后,内安法还是阴魂不散,它只不过是借尸还魂罢了。

那我们何须净选盟一、二和三……甚至还有可能在过后出现第四、五、六次呢?一次的净选盟示威游行不是足够了吗?我们干嘛不断的重复自己?我很肯定早在2007年11月份的净选盟1.0时,政府已经明白我们的信息,或许他们充耳不闻,可是他们肯定听得到我们在净选盟1.0示威的信息。这么看来,净选盟2.0、3.0、4.0等等的不都是多余的吗?如果在净选盟1.0时政府充耳不闻,你以为纵使我们来个净选盟10.0,他们会听的进去吗?

这件事的重点是:人们听而不闻,因此我们需要重复又重复,不断重提同样的课题,加强他们的印象。打个比喻,我们要不断的敲凿这片柏林围墙,直到这片『墙』倒塌为止。柏林围墙被推倒,耗时39年;曼德拉(Nelson Mandela)花了27年蹲在监牢,最终他的信息被带了出去,种族隔离政策最终也像柏林围墙那般倒塌了。

说道人们听而不闻,其中一个指标是人们回应那些文章的态度。比方说,当一个标题讲述的是地方议会如何屠杀野狗时,许多人把焦点集中在讨论狗脖套的颜色,而不去讨论虐待动物的课题。看来许多读者都有这个倾向,不止在《今日大马》,也发生在其他部落格、网站和新闻站点。

我也已经重复又重复的说过,我们需要讨论的是事情的缘起,而不是结果。果来自因,我们无法改变结果,我们需要专注在起因。比方说:贪污、烂权、滥用国家资源、种族主义、迫害、褊狭、警方暴力、司法操控,以及马来西亚面对的许多病症则是结果。

如果我们无法消除这些起因,我们无法改变结果,因此,对与结果,说得天花乱坠也于事无补。我们需明白这些事的起因,同时努力改变它,当起因被消除后,结果将能获得改变。

还有一点也许了解,我们不能不断重复的做同样的事,却期待有不一样的结局的发生。如果我们不断做相同的事,我们将不断的获得一样的结果,这是另一个看来许多人都不能领悟的事。因此,我需要重复这些课题,知道人们明白这些课题。至今为止,我们离开目标尚远。

让我们以警方强硬手段和暴力作为例子,以便说明我所要表达的意思,这是在上周六净选盟3.0大集会后许多人都在争议的事。是否警方在净选盟3.0大集会中的做法真的残暴呢?许多人都在辩论着这件事,而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是的』。

好,当你们大家都在集中谈论有关上周六净选盟3.0大集会中警方的强硬和残暴手段的同时,我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个课题上辩驳,原因是:因为我们将得不到结论。即是如此,我该谈些什么呢?我想谈谈这个。

警方的强硬和残暴不是新鲜事,早在1960年代我的少年时代已是如此,早在50年前,我本人就领教过警方的强硬和残暴。可是,无论如何,这种情况延续到现在,因此,除非我们换个理由,为何这些事会发生,要不然,大喊大叫能改变任何现状吗?就如我所言,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起因,如果起因依旧,情况将不会改变,无论如何大喊大叫也于事无补。

你是否还记得早在2011年被关在甘文丁扣留营的『烈火莫息六壮士』(Reformasi 6)吗?那是发生在11年前的事,当时他们都被殴打了。你可否知道?在2001年,我们几个人在金马区(Dang Wangi)警署前被殴打,我当时在警署内被殴打。你可否知道,自1998年以来,每次走上街头的示威者都被殴打吗?你可否知道在1970年代,当那些在甘文丁扣留营展开绝食示威的被扣留者被施予催泪弹并遭到殴打?他们没在街上示威或游行,他们都被关在甘文丁扣留营,可是,他们依旧被残暴对待。

因此,这既是课题所在,这个课题是,为何警方能粗暴的对待手无寸铁的公民,同时却能逍遥法外?我们要如何自治这些事继续发生?

你看到了吗?警方人员受法律保护,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执法,而我们,身为马来西亚公民,却未获得保护,主要是因为我们触犯了法律,事情就是那么的简单。比方说,如果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开始宵禁,而军队被令执行戒严令,此刻军队就有权射杀平民,即使我们只是走过隔壁买些面包。

如果走出门买些面包也被射杀,这对吗?当然不对!可是法律却允许他们这样做。当紧急状态宣布时,戒严令会被执行,士兵能合法先杀后审,而他们在1969年五月份在甘榜峇鲁(Kampung Baru)就干了这种事,许多在甘榜峇鲁外的马来人来到这里,他们被困了,因为宵禁而无处可去,结果他们被沙捞越的野战军射杀,这全是合法的。

我们需要自问:为何我们有这样的法令,允许对无武装和手无寸铁的马来西亚人作出这样激烈的动作呢?为何如此残暴的事却能被合法化呢?这是因为我们所投选的尊贵的国会议员在国会中让这些法律被通过,他们通过这些法案,令其合法化,以让警察和士兵射击和残暴对待马来西亚公民。

因此,当你迁怒于警察(或某些情况下的士兵)时,我才懒得去臭骂这些警察,我需要把怒气发泄在偷吃鸡的狐狸身上吗?狐狸吃鸡不是它的自然本能吗?禽兽的天性不就是如此吗?我想知道的是,为何狐狸能跑进来偷吃鸡,我们无法制止狐狸吃鸡,可是我们很肯定的能保护鸡免受伤害,而这既是错误之处。

我曾被逮捕、扣留、被监禁等等的,足以了解哪些是好警察和好狱卒,哪些是坏警察和坏狱卒,就像我们有好的政治人物和坏政客那般。

我见过警察偷偷的把香烟递到我们牢房中,他在外面把风,好让我抽根烟,而我要告诉你,这是他们的香烟,我可没付他半分钱。必须注意的是,在监狱中,香烟是禁品,在监狱里头抽烟将会被处责。

也有狱卒偷偷的把矿泉水递到我的牢房中,因为他们知道我不喝监狱中提供的那些带有尿味的水。有些人私带了蛋糕、印度煎饼和各种各样的食物给我,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提供的这些食物就连我家的狗都不吃,何况是我自己。其中一名狱卒甚至联络安华伊布拉欣,充当我的『快递员』,协助我传递消息进出。

其中一名狱卒是霹雳公正党的委员,两名小伙子是回教党党员,他们参与了在吉打的示威,他们拾去催泪弹,抛掷回去镇暴警察。另一位在经过我的牢房时,高喊『烈火莫息』并向我严谨的敬礼,他也通过牢房的铁条,向我递了香烟。另一个小伙子在无人时打开牢门,带我出去走动。另一名帮我解开眼罩,好让我『看看天空』(我们在被带出牢房是,长时间被蒙眼及双手被铐)

这些都是犯法的,如果这些人被抓到会招惹大麻烦,可是我们深明大义,他们想同志般对待我,而不是囚犯。

我曾说过,警察和狱卒当中有好人有坏人,有些对待我如粪土,有些则冒着被开除和被抓的危险,因此,我们别诅咒所有的警察和狱卒,只需诅咒那些坏人,更重要的是,诅咒那些正在国会中通过这些法案,并允许大马公民于法律之名被残酷对待的国会议员。

当我们谈论屠杀狗只的残酷行为时,别去谈论狗脖套的颜色,着就是我要说的事。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Now that Bersih is over (part 4)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02-05-2012
翻译∶西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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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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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2:15 AM |只看该作者
说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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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01:27 AM |只看该作者
不曉得現在他人在哪裏
前陣子不是發表有利囯陣的文章
也許人們會說當時候被逼
不過也確實難爲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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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08:51 AM |只看该作者
不曉得現在他人在哪裏
前陣子不是發表有利囯陣的文章
也許人們會說當時候被逼
不過也確實難爲他了......
曉風 发表于 2012-5-9 01:27 AM



    他是我蛮欣赏的部落格,就算反对党有问题他也是照轰不误。。。所以不属于任何政党
我其实比较喜欢原版英文的,可以感觉到他的词锋犀利,中译版本就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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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1:21 AM |只看该作者
他是我蛮欣赏的部落格,就算反对党有问题他也是照轰不误。。。所以不属于任何政党
我其实比较 ...
zacisme 发表于 2012-5-9 08:51 AM



    我抱持觀望
他的言辭儘管鋒利
不過帶有個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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