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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土著售卖产业面对不合理手续
岑卓能
2011年8月18日
民联行动党巴占区州议员岑卓能遗憾国阵政府没有革新土地政策,以便华裔或印裔(非土著)的产业,售卖给非土著或土著时不须申请州务大臣准证(批准),以方便行政上的工作。
岑氏今天向报界透露,他在8月15日的州议会方面,向州务大臣提出上述的询问,岑氏提出的理由是非土著的产业售卖给非土著或土著,根本没有损害到土著对该项产业的拥有权事故,何须要向州务大臣申请批准(准证)?
令人遗憾的是当州务大臣回答岑氏上述的问题时表示,州政府没有任何建议取消这项手续,而且这项手续只在割名时征收70令吉,而这也是州政府的一项收入。
岑氏不苟同这项答案,因为每项产业的转售,大部分是由律师代为处理,而每项交易涉及买卖双方须花费至少3个月的时间处理,律师也征收服务费,这已不只70令吉这么简单的事了。
为了更方便,更快速的完成买与卖方面的割名手续,岑氏再次促请政府取消非土著的产业售卖给非土著或土著时规定要向州务大臣申请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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