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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加坡新规定!狮城人越堤买奶粉 每次不可带回超过5kg或100新元奶粉!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7-3-24 05:01 PM
标题: 新加坡新规定!狮城人越堤买奶粉 每次不可带回超过5kg或100新元奶粉!
本帖最后由 论坛咨询 于 2017-3-24 05:1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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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奶粉比邻国贵,导致不少家长转到新山采购,但新加坡农粮局和关税局都设限,每人每次不能带回超过5公斤或总值超过100新元(约316令吉)奶粉。

换言之,若想趁周六到新山一日游购物,以一罐要价130令吉(约42新元)的1.8公斤装奶粉为例,每名国人只允许带回最多两罐。

《新明日报》昨天报道,新加坡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比邻国马来西亚的贵得多,其中有两款更是大马同类产品的2.2倍,其中一款每100克在新加坡卖约5元3角,在大马只售2元4角。

据了解,有新加坡家长为了省钱,不惜越过长堤到新山买奶粉。

刘女士(43岁,文员)回马家乡时会趁机买几罐奶粉回家给孩子喝,她说:“价格的确比新加坡便宜,而且孩子们喝了后也不感觉有差,所以为了省钱,我不时来回两地,在当地采购回新”。

王玉珍(33岁,家庭主妇)也曾在新山买过奶粉,她说:“价格便宜了30%至50%,可是孩子嫌味道不够香,所以我也不再到新山买了。”

不过,农粮局限制每名国人,每次只能从任何国家带回5公斤(或5公升)的加工食品,而所有产品总值不能超过100元。


新加坡关税局则规定,出境超过48小时者,购买回国的物品、纪念品、礼品和食品,总额如果不超过600元(约1896令吉),可免缴7%消费税;出境少过48小时者,免税限额则是150元(约474令吉)。若购买的物品超过消费税免税优惠额,入境时须缴付消费税。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



作者: denon    时间: 2017-3-24 05:06 PM
保护国内企业,不然不用做生意了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3-24 05:21 PM
新加坡政府,吃饱没事做。。。
现在连奶粉也要管了!
作者: lollipop_棠棠    时间: 2017-3-28 09: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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