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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收局新规定 公司报税表格不准用手写!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7-3-10 03:47 PM
标题: 税收局新规定 公司报税表格不准用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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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税收局新规定,今年起公司不准使用手写表格报税,要不然将被视为没有呈交E表格。

据《南洋商报》独家报道引述内陆税收局怡保分局公关英丹阿兹丽娜谈话说,拥有公司的生意人若以手写表格报税,将被视为“没收到”,有关公司也被列为没有报税。

至于非公司的雇主,如自由业者,他们依然可以选择以电子的方式或手写表格来提呈E表格。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83(1B)条文,公司组别的雇主(包括纳闽公司)将强制性从2016估税年起,必须通过电子报税(e-Filing)呈交雇主报税表(E表格)。

她指出,没有报税的公司将在所得税法令第120(1)(b)条文下被对付,面对200令吉至2万令吉的罚款、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电子报税系统将从2017年3月1日已开始接受雇主提呈E表格。

内陆税收局也规定,今年起不允许民众在报税截止期限的最后三天里,将手写表格投箱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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