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ALKS.CC

标题: 在罚单写“Babi” 新山马赛地姐罚款100令吉!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12-15 02:38 PM
标题: 在罚单写“Babi” 新山马赛地姐罚款100令吉!
本帖最后由 论坛咨询 于 2016-12-15 02:40 PM 编辑

Picture8_副本.jpg

新山“马赛地姐”罚单写babi 桉;因在罚单签名处写下“Babi”(猪)字眼的“马赛地姐”,今日被判罚款1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以监禁一个月替代。

被告陈永凤(译音,53岁),她被控于12月13日晚上8时55分左右,在新山敦阿都拉萨路时,被揭发在罚单签名处用不礼貌的字眼“Babi”(猪)签名,企图破坏和平。

被告行为牴触1955年微型罪桉第14条文(辱骂警员),一旦罪名成立,将被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被告辩护律师蔡学捷在求情时说,被告是初犯,而且患有贫血,经常生病;被告在事后已经表明后悔,并承诺不会再犯,希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莫哈末则希望判被告最高刑罚,因为被告行为已干扰公务员执法。

babi-161215-b2-noresize (1).jpg

babi-161215-b2-noresize.jpg


新闻转载自:中国报
作者: moon0523    时间: 2016-12-15 04:03 PM
活该,何苦呢
作者: 志宇林    时间: 2016-12-15 05:35 PM
才罚Rm100 他给不起咩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2-15 08:02 PM
太便宜了吧。。。
这猪。。。还得过人
作者: cute2009    时间: 2016-12-16 10:06 AM
明知最后都会输,又何必呢
作者: OhMyToyz    时间: 2016-12-16 11:31 AM
自己错在先         




欢迎光临 JBTALKS.CC (https://www.jbtalks.cc/)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