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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已报失的大马护照就算重新找回也不能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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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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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8-1 04:35 PM
标题:
内政部:已报失的大马护照就算重新找回也不能再用!
2016-8-1 04:34 PM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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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發表文告指出,所有報失的大馬國際護照,就算重新尋獲,也不能再使用,公眾人士受促必須重新申請新的護照。
內政部指出,大馬國際護照一旦遺失后,都必須向警方投報;而所有護照遺失的資料,都會存入國際刑警組織的資料庫內,這項措施是為了確保大馬國際護照,不會遭到不負責任人士濫用。
“因此,重新尋獲的國際護照是不能夠再使用的,公眾人士必須重新申請新的護照。”
文告指出,目前有多個國家可以使用國際刑警組織的“丟失旅行證件數據庫”(SLTD)資料,如新加坡、美國和英國。
因此,如果民眾重新使用尋獲的國際護照,前往能夠接觸到數據庫的國家,將會被視為“使用不完整的旅遊證件”,而且會對真正持有人或者是濫用該護照的人,帶來麻煩。
新闻转载自:中国报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6-8-2 08:11 AM
官字2个口。。。
作者:
sinleeckk
时间:
2016-8-2 11:12 AM
这是应该的啊,报失了就有案底了,找到了就不可以用了啊!!!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8-2 12:35 PM
护照,就好像身份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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