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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雪州安邦‧越女巴剎偷手機被捕‧掛牌示眾“我是扒手” [打印本页]

作者: 追赶跑跳碰    时间: 2016-5-30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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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5-30 11:24 AM
应该是:“请小心手机,别让我扒了!”
作者: 传贤    时间: 2016-5-31 07:16 AM
这样做也不好吧!

我们也不是法官什么的。就算有证据,也没能力下定人家是扒手什么的。

把证据和嫌犯交给警方就可以了吗。干嘛还要侮辱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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