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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柔州新山‧手指割傷送診所醫院‧ 母穿短褲‧ 兒3度被拒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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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追赶跑跳碰
时间:
2015-11-5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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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_fei
时间:
2015-11-5 10:58 AM
唉。。。。悲哀,人命抵不过一条紗籠,那些被人们称呼为神圣的白衣天使们已经坠落变成了撒旦。为什么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们总是纠结一件裤的长短,如果真的因为这样而白白让一个可爱的小朋友离开,是让人多么的悲痛...伤心!那些人的良心到底去了哪里?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都会让我感到心寒...一条裤或者裙的长短抵不过一条人命。。。天啊!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5-11-5 01:07 PM
這样,以后妇女要随身携带一条裙子,
以备不时之需?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5-11-5 02:49 PM
马来西亚真的是。。。。。到底是怎么了???真的要所有的人变成回教???
作者:
cute2009
时间:
2015-11-5 06:41 PM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作者:
raimund
时间:
2015-11-5 09:56 PM
什么事也得把小孩救了要紧吧~如果规矩如此,那可以把妈妈和婶婶拒外等候,然后把小孩抱紧去急救先吧~这根本是要找事嘛!
作者:
Rhea_2010
时间:
2015-11-6 09:04 AM
开倒车,越来越严重了。
生命敌不过信仰。
作者:
MeiJiunTan
时间:
2015-11-6 09:30 AM
也不懂到底他们是在坚持什么。
孰轻孰重,看不出吗?
钱多遮眼了吧!
作者:
MeiJiunTan
时间:
2015-11-6 09:32 AM
但是,其实不是每个地方都是这样。
我之前去马大医院,裤子也是短过膝盖,也没有人阻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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