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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越軌過獅城可被控‧罪成可監5年罰1萬 [打印本页]

作者: jkwyab    时间: 2015-6-23 11:49 AM
标题: 越軌過獅城可被控‧罪成可監5年罰1萬
(柔佛‧新山21日訊)越軌過獅城絕對犯法,罪名成立者將面對罰款或牢獄之災,甚至兩者兼施。


清晨是在新加坡工作的民眾前往獅城上班的高峰期,有者略過關卡,翻越鐵道爬上長堤,再入境新加坡。(圖:讀者提供)

星洲日報於本月20日封面獨家報道“越軌過獅城”事件,本報向法律界人士探悉,上述略過關卡出境的行為,已經觸犯1966年護照法令及1959/63年移民局法令,並可被控。
根據1966年護照法令第二條文,凡是離境者都需向官員出示護照。
官員可援引同法令第十條文,扣留未向官員出示護照者,而且扣留期限可長至7天。
違列人士一旦被控且罪名成立,他們可在同法第十二條文下,面對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的處罰。
此外,未經移民局關卡出境者,也觸犯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五條文,即未經合法通道出入境。
違例人士一旦罪成,可在同法令第五十一條文下,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柔佛州移民局局長羅海茲受詢時表示,上述越軌出境的方式,絕對不被允許。當局也將跟進此事,展開行動取締非法出境的行徑。

“馬勞”不需出示護照

這些越軌過獅城的人士,相信是為避免上下班高峰期塞車、“塞人”的情況,不惜當“蜘蛛俠”,從新柔長堤左側的海灘,進入長堤旁的草叢,爬上火車鐵軌,再翻過大型水管登上長堤,步行去新加坡兀蘭關卡。

本報向每日來回馬新兩地的公眾探悉,由於俗稱“馬勞”的人士都擁有工作準證或永久居民證件,入境新加坡並不需要出示馬來西亞護照。意即不管合法出境馬來西亞與否,他們都能利用工作準證或永久居民證件入境新加坡。
他們也臆測,這些非法出境者只要依循原路,“非法入境”回國,便可免去掃描護照,得以掩飾觸法行為。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5-6-23 01:05 PM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作者: ~夏念乔~    时间: 2015-6-23 01:49 PM
这是用管当局的赚钱机会,新闻一出他们应该会在那里埋伏
作者: jkwyab    时间: 2015-6-23 01:53 PM
~夏念乔~ 发表于 2015-6-23 01:49 PM
这是用管当局的赚钱机会,新闻一出他们应该会在那里埋伏

不过从桥底爬上来确实有点太过分了 ...
这样有点藐视法律了 ~
作者: 边玩边赚    时间: 2015-6-23 06: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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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nar90    时间: 2015-6-24 0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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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亲亲小宝贝    时间: 2015-6-24 09:40 AM
要到狮城打工虽不容易,但别因为 “心急”而误闯獅城之“最“罪”
安分的好要不然随随便便就盖你几年
作者: jkwyab    时间: 2015-6-24 11:50 AM
shnar90 发表于 2015-6-24 09:31 AM
为什么没有罚终身不能在新加坡做工呢

那样又不好 , 希望他们看到新闻后别再重犯了 ,
免得丢了饭碗也可怜 ~
作者: jkwyab    时间: 2015-6-24 11:51 AM
亲亲小宝贝 发表于 2015-6-24 09:40 AM
要到狮城打工虽不容易,但别因为 “心急”而误闯獅城之“最“罪”
安分的好要不然随随便便就盖你几年

同感 , 不然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
作者: 亲亲小宝贝    时间: 2015-6-24 11:55 AM
jkwyab 发表于 2015-6-24 11:51 AM
同感 , 不然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

马来西亚人要到狮城打拼才能出头,好不容易拿了准证真的要安分守己,要不然饭碗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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