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食安問題宣判結果 |
廠商 | 涉案 | 結果 |
富味鄉 | 混油案 | 前董事長陳文南、技術總監兼董事陳瑞禮兄弟各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2年,各支付公益金2500萬元給公庫,至於研發中心總經理林瑞聰、資材課長劉騏瑋、調油技術員陳國華、洪明昌都無罪。富味鄉公司罰金500萬元。 |
大統長基 | 混油案 | 負責人高振利被控混油案,一審判刑16年、罰金5000萬元,二審改判12年,罰金降為3800萬元,全案定讞。 |
強冠 | 餿水油 | 負責人葉文祥被認定涉嫌詐欺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遭羈押。 |
茂利 | 毒澱粉 | 負責人徐東銘被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等罪嫌起訴,恐面臨7年以下徒刑、一千萬罰金。 |
南和行 | 毒澱粉 | 負責人王水木被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等罪嫌起訴,恐面臨7年以下徒刑、一千萬罰金。 |
昱伸 | 塑化劑 | 負責人賴俊傑、簡玲媛夫婦被依常業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及12年確定,兩入已入監服刑。另須賠償統一食品公司1.3億元。 |
金果王、金吉王 | 塑化劑 | 負責人陳阿和原被依「千面人條款」起訴,並求刑12年,一審被判刑1年4月;二審改判1年2月,金果王、金吉王2家公司遭併科罰金38萬元。 |
整理/聯合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