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八打靈再也、沙亞南4日訊)雪州行政議員沙樂漢譴責雪州宗教局,在未經他的同意下擅自突擊和扣押馬來西亞聖經公會的馬來文與依班文版本的聖經,並指雪州政府考慮為宗教局制定一項新的標準作業程序(SOP),確保類似傷害宗教之間和諧的案件不會重演。
他指出,雪州宗教局新的標準作業程序將納入各宗教人士的意見,以促進宗教間的和諧。
掌管雪州伊斯蘭事務的沙樂漢對星洲日報說,他將在近期內召集雪州穆斯林與非穆斯組織對話,聽取雙方的意見,以便能夠達致共識,以納入雪州宗教局新的標準作業程序中。
他表示,“阿拉”課題不能單從法律途徑解決,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標準作業程序,即使雪州政府修改1988年雪州非伊斯蘭管制條例,但是分歧依然存在,不能保證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案件。
“我認為有必要制定一個新的標準作業程序,確保宗教局在採取行動前,必須知會和獲得我、大臣以及蘇丹的御準才行。”
他說,雪州宗教局在突擊馬來西亞聖經公會前,並無知會和獲得他和大臣的同意。
“雪州宗教局局長阿末扎哈林是根據民眾投報後,援引1988年雪州非伊斯蘭管制條例執法。”
應以更專業手法處理
他認為,這起事件不應發生,雪州宗教局理應以更加專業手法處理。
“事實上,這件事可以專業手法處理,因為這是敏感課題。”
針對雪州政府會否處分阿末扎哈林的問題,沙樂漢解釋,在技術上,阿末扎哈林確實是根據程序行事,即在接獲投報和援引1988年雪州非伊斯蘭管制條例展開行動,但在行政上卻犯下疏忽問題。
他也說,州政府也考慮修改雪州宗教局的標準作業程序,以確保雪州宗教局在展開任何涉及其他宗教事務的行動之前,必須獲得相關行政議員、雪州大臣以及雪州蘇丹的同意。
此外,沙樂漢也認為,大馬法律擁有雙重標準,以致出現糾紛,因為被扣押的321本馬來文和伊班文版聖經已獲得內政部批准,同時也符合內閣的10點方案。
確保彼此間和諧合作尊重
促公眾遵守雪蘇丹御令
另一方面,沙樂漢促請公眾遵守雪州蘇丹之前發出的御令。
他今日在文告說,雪州政府和雪州蘇丹的立場是一致的,即各造需尊重伊斯蘭為官方宗教,而非穆斯林則可依據聯邦憲法所賦予的權利,自由信仰本身的宗教。
他說:“所有不同種族或宗教信仰的雪州子民必須遵循蘇丹的御令,以確保彼此之間的和諧、合作和尊重,而這也是雪州人民長久以來建立起來的關係。”
文告沒有提及非穆斯林是否可以使用“阿拉”字眼,同時也沒有表明是否認同或譴責雪州宗教局的行動。
指示提呈完整報告
雪州宗教局前天突擊馬來西亞聖經公會,並扣押了351本馬來文和伊班文版本的聖經。
沙樂漢說,州政府非常“認真”看待此事,並已經指示雪州宗教局就其展開的行動和正在進行中的調查工作,提呈一份完整的報告。
他補充,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也要求州秘書審核雪州宗教局的突擊行動是否有根據標準作業程序行事,因為這主要是涉及行政事務和政府官員。
雪州政府是在雪州宗教局於2011年突擊百樂鎮衛理公會後,制定標準作業程序。
“有關審核程序包括確定執法官員展開行動時,是否有依據雪州宗教局的標準作業程序,若調查顯示有疏忽或違規,我們會採取相關的行動。”
沙樂漢補充,他將於下週二就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課題和《先鋒報》編輯羅仁斯神父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