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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國一名父逼13歲女立遺囑祖宅留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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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尤美
时间:
2013-4-17 08:31 PM
标题:
中國一名父逼13歲女立遺囑祖宅留弟
國際 2013-04-17 16:28
(中國‧江蘇17日訊)中國江蘇南京一戶姓彭人家擁有一間清朝祖屋,目前登記屋主是13歲女童小鳳(化名)。今年這家人再添男丁,由於祖上“祖屋不落外姓人"遺訓,及為避免房產權轉移的高額稅費,小鳳的父親竟要求她立遺囑將祖屋留給弟弟。
《揚子晚報》報導,彭家位於南京新街口的祖屋建於清末明初,有上下兩層,原本屋主是彭先生。彭先生的爺爺去世時曾留下遺訓:這套祖屋,將來不能落到外姓人手裡。
幾年前中國婚姻法出台新解釋,婚前屬於一方的不動產,離婚時可不當作共同財產,小鳳母親為保障自己的權益,要求把自己的姓名加入祖屋房產證。經協商後,一家人決定將房屋過戶到當時只有10歲的小鳳名下。
彭先生後來離婚再娶。彭的第二任妻子今年初生下男嬰。考慮到小鳳終將出嫁,他決定將祖屋過戶男嬰。
依規定,過戶可能需幾萬甚至十幾萬(人民幣,下同)繳稅,若立遺囑遺產稅只需200元(約98令吉)。他在近日到南京秦淮區公證處準備讓小鳳立遺囑,但公證處表示,父母不可代子女贈與資產或訂立遺囑。
隨後彭又諮詢,小鳳18歲之後,是否可以自己來立遺囑。而公證員勸告,最好不要這麼做,因為到時誰也不知道房產的政策會怎麼變,不要為了省點稅費,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彭先生接受了公證員的勸解,甚麼事等小鳳18歲之後再說。
(星洲日報/國際)
作者:
JK死要脸
时间:
2013-4-17 08:35 PM
我看立遗嘱不久 小凤就死了~
作者:
心静似水
时间:
2013-4-17 08:38 PM
最討厭這種重男輕女的白目, 傳給女兒就不可以? 女兒以後的孩子就不能繼承?
作者:
雨天心情
时间:
2013-4-17 08:39 PM
这个就是中国人的想法外姓不留人。。。也不是自己的女儿。。。真搞不懂。。。
作者:
Susan89
时间:
2013-4-17 09:01 PM
难道女儿不是跟他的姓?
作者:
twinklep19
时间:
2013-4-17 10:58 PM
中国人还在重男轻女
作者:
终极达人
时间:
2013-4-17 11:45 PM
是这样的啦,习惯就好
不是你的就别贪了
作者:
kk1011
时间:
2013-4-18 12:02 AM
难道不怕女儿以后心灵受伤讨厌弟弟吗
作者:
可栗兔
时间:
2013-4-18 09:34 AM
搞不好立遗嘱了~ 就把那个女生杀掉了
他们有什么做不出
作者:
没见过雪的企鹅
时间:
2013-4-18 09:39 AM
雨天心情 发表于 2013-4-17 08:39 PM
这个就是中国人的想法外姓不留人。。。也不是自己的女儿。。。真搞不懂。。。
女儿虽然是自己的但是那是祖宅吖,其实和祖坟的道理是一样的因为正确来说当女生嫁出去后就要冠夫姓(马来西亚其实也有只是很多人不懂,去看看墓碑上的名字就会明白了)虽然这个想法有点偏激,但是传统的人还是希望能够保留给自己的后嗣就好像族谱只交长子嫡孙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作者:
BYN
时间:
2013-4-18 10:24 AM
什么年代了还这样
作者:
Winnie.Orange
时间:
2013-4-18 12:47 PM
这是我们中国人的悲哀。。。
就好像如果生了2个儿子不生了也没关系,但如果生了2个女儿,家人就会教你在试试看。。。无奈
作者:
大雯
时间:
2013-4-18 12:53 PM
立遗嘱。。好夸张!!!!
作者:
大雯
时间:
2013-4-18 12:53 PM
立遗嘱。。好夸张!!!!
作者:
anggytan
时间:
2013-4-18 01:15 PM
重男轻女!我昏!
作者:
irene_bong
时间:
2013-4-18 02:31 PM
重男轻女
作者:
东马小马
时间:
2013-4-18 06:52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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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加油达人~
时间:
2013-4-18 08:01 PM
这些中国人的脑袋还是那么死板?还是那么重男轻女?真的是脑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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