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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加坡.偷走“富豪”車過富豪癮 大馬男子監14月 [打印本页]

作者: 尤美    时间: 2013-3-6 07:39 PM
标题: 新加坡.偷走“富豪”車過富豪癮 大馬男子監14月
社會國際新加坡新聞06/03/2013 17:13


(新加坡6日訊)偷開“富豪”車過富豪癮,大馬男子從怡保返新后被捕,罪名成立,入獄14個月。

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從未駕駛過富豪(Volvo)汽車,看見別人的富豪休旅車的車門沒上鎖,車鑰匙留在車內,一時興起,把自己開的普騰汽車停放在泊車場,偷走富豪休旅車駕回馬來西亞怡保家鄉,當成自家車使用。

天網恢恢,他最終落網,昨天承認偷車罪,被判坐牢14個月及吊銷各級駕照18個月。

被告林智松和家人住怡保,妻子是新加坡人,住義順一帶。

失竊的是黑色富豪XC90休旅車,車齡至少1年。這款汽車新車售價至少20萬余元(約48萬令吉)。

富豪車車主林明恩是個律師,住武吉知馬路的公寓。保險公司事后賠償他7萬6000元(約18萬令吉)。

還駕回怡保家鄉

被告的一名朋友與林明恩住同一座公寓,去年1月10日上午約10時,被告開車到公寓幫朋友把狗送去看獸醫。他后來與朋友出去吃晚餐,晚上大約10時送對方回公寓,把汽車停放在公寓底層泊車場。

被告看見林明恩那輛富豪休旅車車門沒鎖,因為從沒駕駛過富豪車,萌起偷車歹念。

他下車抽煙,見四周無人,走到休旅車前面,打開車門,在車上找到車匙。

被告把富豪休旅車駕離公寓,朝兀蘭關卡開去,出境后駛向霹靂怡保。

他在途中把車上的兩個兒童椅丟棄。回到家鄉后,被告繼續開著富豪休旅車。后來,他發生車禍,把車子送去車廠修理。去年2月27日,被告搭巴士進入新加坡,到公寓取回自己的汽車。

據知,被告是在去年5月中旬,到移民與關卡局更新社交訪問准證時,被捕歸案。

馬來西亞警方過后起回富豪轎車,車子左邊擋泥板在車禍中受損。(人名譯音)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3-3-6 08:04 PM
haizz。。这样也可以哦???
作者: ~龙溟~    时间: 2013-3-6 08:04 PM
傻的~为了驾好点的车回家乡过年罢了~就去坐牢1年多~

头脑没想清楚就去做~
作者: 爱上晴天    时间: 2013-3-6 08:28 PM
没钱就要那样吗?
他老婆也是差不多的
不知到她老公的车是偷的啊?
好笑的是车主是lawyer
死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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