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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個AES,兩套國情 [打印本页]

作者: fong1009    时间: 2012-11-6 02:12 PM
标题: 一個AES,兩套國情
陳圓鳳:



南北大道從吉隆坡往下的所有路段,AES是有效的;往北的路段,在霹靂州是有效的,進入吉打和檳城后,AES是無效的,在玻璃市則是有效的。再轉去東海岸路線,在彭亨州是有效的,去到更遠的吉蘭丹州就無效了!哈!

 雪隆地區的人民有時可能分不清自己是在哪個界線內,AES在吉隆坡和布城是有效的,在雪州是無效的,那么,為了節省傳單費,咱們是不是都集中在雪州內轉悠?哈哈!

 “一個馬來西亞”第一次發生“一個系統,兩套措施”,很值得玩味;這也就是在有“兩個執政黨”的情況下,才會發生,是建國以來首見。

 “一個AES,兩套國情”,到底誰才是有理的?都有理,也都沒有理;各有各的理,也各有各的強詞奪理。

 伊斯蘭黨準備了律師團,為不繳AES傳單的民眾打官司,聽起來頗讓人動心。但是,總有些人怕麻煩,所謂“民不與官斗”,沒時間啊!找吃難啊!能用錢解決的,就解決了吧,然后再用“手中一票”,跟它決鬥。

 不怕麻煩的人,有時間也有錢耗得起的,不但不還AES的傳票,連交警的和各地市政局市議會的傳票通通都不還!他們說:“等找上門再說!”

 不還交通傳票的理由很多,主要的原因就是覺得自己很冤枉!好比自己只是在路邊停一下就被罰,偏偏有些人有特權,把車停在大路邊,好幾百輛這樣停了幾個小時,導致整個市區到處塞車,這些人都沒中“三萬”,為什么?

總是重罰人民

 政府對待交通違規問題的正確態度,首先是確保已為駕駛人士提供最便利的環境,包括新社區內要有足夠泊車位,“足夠”的標準應該是20年,而不是3年前批准圖測的時候!同時,整個交通系統有高效率,包括準時及廉宜。

 駕駛人士現在最不滿的是,政府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卻不斷用罰款為難駕駛人士,路上的破洞、危險的拐彎、收費后還要塞車等等大大小小問題,已經把駕駛人士搞得憋氣鬱悶,再看到傳票,焉能不怒火中燒!

 AES的用意當然是好的,但把人民罰重了,政府又是否有相同程度的自省?政府改善了哪些讓駕駛人士“痛恨”的問題?有些情況根本就像是政府設下陷阱,等駕駛人士自己罰自己,在這種情況下,AES怎么會得到輿論認同?

 政府最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把問題歸咎給人民,通過罰款來處罰人民,日常生活中可能被罰的款實在太多了!再來一個AES,而且還罰得那么重手,焉能得民心?

 想想,當人民把AES的傳票交給伊斯蘭黨的律師團代為解決時,人民會在大選時把票投給誰?投給推行AES的國陣?

 AES出爐得真不是時候!在不對的時機下,好事也變壞事!而在不對的時機下,壞事就更壞事!

 AES是好是壞不是問題,AES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沒有先做好自己的工作。
作者: hamkan    时间: 2012-11-6 02:31 PM
”AES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沒有先做好自己的工作“

這句講得好!!
作者: 3月摇摇    时间: 2012-11-6 03:24 PM
 政府對待交通違規問題的正確態度,首先是確保已為駕駛人士提供最便利的環境,包括新社區內要有足夠泊車位,“足夠”的標準應該是20年,而不是3年前批准圖測的時候!同時,整個交通系統有高效率,包括準時及廉宜。

说得好!
作者: fireflame1    时间: 2012-11-6 03:25 PM
我比较想知道 哪里是有效的 哪里是没效的

PLUS highway都有效吗 @@
作者: severuslee    时间: 2012-12-15 12:59 PM
全世界都有用AES,只有马来西亚酱下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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