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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动用公帑救正义,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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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ng1009
时间:
2012-8-6 11:40 AM
标题:
动用公帑救正义,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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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上议员黄丽萍在报章指控雪州政府动用公币资助公正党策略局主任拉菲兹和大众银行职员打官司,是滥权是行为,公帑是人民所纳的税,是该用在人民身上去,此话不错。
那么小弟请问黄议员,国家动用公帑设立养牛中心,却被人滥权私用,用来买公寓、买房车,请问此事如何向人民解释?
今天这两位正义之士,冒着面对失去工作和生活费、冒着盗取他人犯罪证据会犯刑法被判坐牢风险、冒着将来会在牢狱生活,失去个人自由和家人团聚的时间,都肯勇敢去拿出举报他人滥权贪污,胡乱使用人民所纳的税金来私肥自己,请问他们有何不对?
他们是看到再这样滥权贪污下去,国家真的会破产、他们的下一代将来会成为还债奴,他们是救国家,虽是方式触犯国家律法;但追究到底是为全民利益而犯得错,正所谓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也可说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难道黄议员不明白这道理?
虽说可向反贪委员会举报,请问反贪委员会,自成立,有捉过多少只大鱼?没有!反而迫死了一个有为青年:明福先生。像这样反贪委员会,人民会相信它的公信力吗?搞不好,说不定来一个证据平白消失不见、反控告举报人犯法盗取他人密件,须面对坐牢。
今天若雪州大臣卡立向雪州全民呼唤捐款集资援助这两正义之士打官司,我相信全雪州人民都会大力资助,黄议员、请记住,若是雪州全民每人一元捐出资助,等于向你们国阵政府宣判,一人一元就是一人一票支持民联。若是发动全集资,真的一人一元,(有记录),也代表着一人一票性质,也就是说来届大选,国阵政府不被人民支持。
另外,举报者虽犯法,出席法庭,过后须扣上手铐离开,反看滥权贪污者,面对审讯后,毋须上扣手铐离开,这是什么律法平等?
重耍一奌,雪州政府坦白向人民说会集资援助打官司,同时也向人民交代清楚用来做什么用,那就是用公币救正义。黄议员,请你私下造访各地平民百姓对卡立大臣所做提议,有何批评?每个人都鼓掌支持。
我是做贸易营销,每天往外跑、接触各种阶级的人,连路边行乞的人都说,若要全民集资,我会将行乞的收入,毫不后后悔全数奉上。
黄议员,妳看到了吗?行乞人都有救国心,妳凭什么说卡立大臣用公帑救正义,是滥权行为?
妳敢说卡立大臣滥权用公帑,为何不敢在媒体报章指控他人借用养牛为名,私下滥用公帑自肥?
作者:
steelway
时间:
2012-8-7 03:56 PM
雪州政府动用公币资助公正党策略局主任打官司, 怎会视为浪费公币?这可是一件关系马来西亚子民的贪污案子,是政府在民脂民膏下的其中一个大白象计划,怎会如此颠倒是非还会被告?
祸国殃民。。。。。。。
作者:
ElephantS
时间:
2012-8-7 11:02 PM
这种官司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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