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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黃糩璊:沒錯,不道歉 [打印本页]

作者: steven3737    时间: 2012-2-24 01:50 AM
标题: 黃糩璊:沒錯,不道歉
(吉隆坡23日訊)“我有何錯?為何要道歉!”

 馬華雪州士拉央國會選區協調員黃糩璊堅持自己沒錯,沒必要向檳島市政局道歉。

 她還強調自己是納稅人,享有發言權。而且,她只是關心民生問題,把問題說出來,希望當局解決問題而已。

 黃糩璊就自己日前發表“檳州門稅牌漲價”及指“執法組拖車卻爆發打人事件”,檳島市政局限她在明天(24日)前道歉,否則不排除入稟起訴她一事,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堅稱本身沒錯,不需要道歉。

 “所謂公開發言和提問,就是不明白的就問,有問題就講,我在黨內也是這樣的。”

 她承認當天的情緒很激動,而全場的情緒也很激動!但確實不明白,自己有什么錯?

 黃糩璊始終認為,這是有心人故意炒作課題,不想去理會這些人的做法。
(中国报)
作者: 爱私服者    时间: 2012-2-24 01:52 AM
看到她的脸就想。。。(我没讲什么哦)
作者: 倒霉魔王    时间: 2012-2-24 02:03 AM
等着看拖车姐怎么样上法庭~
作者: maxwell88    时间: 2012-2-24 02:28 AM
很想看她上法庭时的表情。
作者: zellfy    时间: 2012-2-24 03:32 AM
等着看拖车姐怎么样上法庭~
倒霉魔王 发表于 2012-2-24 02:03 AM



    拖着车,一路上法 X ....
作者: ericwoon    时间: 2012-2-24 03:55 AM
话可以乱讲得咩...那根本就不是提问而是在乱喊乱骂,叫他去巫统那里乱喊乱骂看看
作者: stevo    时间: 2012-2-24 04:11 AM
阿jib哥,我是整个大马人。
你整天说,你要一个马来西亚;
第二,你们分很多钱。我要告诉你,你误导人民!因为国债一直起,所有东西也起价!

包括,6点半晚上,我亲眼看到超过两次,6点半,整条路都是车。
但是,你还是叫你的交通警察帮你开路,没有帮我们指挥交通,导致我们很想去公寓打牛,头破血流。

那个钻戒的问题,这样的自然问题,你要怎样解释?

这样叫做没有吃钱吗!?
作者: Ramon29    时间: 2012-2-24 09:28 AM
对对对,''半个槟城人''说的都没错,错的是其他那些揪你出来然后不支持你的华裔同胞... 马华是不会错的 ==
作者: 咪咪姐    时间: 2012-2-24 09:48 AM
黄糩璊:辩论场内提问属于公民权利,恫言起诉等同打压言论自由
On February 24, 2012, in 女性视窗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我当天只是一个研讨会的参加者,对于我不了解的课题,我有权利提问,林冠英有权利回答或不回答我,但在大会过后,任何一方对于大会所引起的任何问题和争议,都应该直接向主办当局提出。

但是槟岛市政局不应用法律的方式阻止人民知情的权利。行动党既然宣扬透明施政理念,那么为何不在现场驳斥,在事后才用起诉的方式,打击人民向执政者提出问题。那么以后是否有任何公民向槟州政府提出问题,都会面对被起诉的风险?

行动党是否鼓励一种打压的文化,针对任何言论都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对每一个要提出疑问的普通人民形成压力,林冠英和行动党领袖是否接受这种文化以及鼓励这种做法?

身为一个政治工作者,当时我只是希望能够向林冠英首长反映槟州人民的心声。我承认在辩论会当天由于提问时间有限,而且场面双方气氛激烈使我的情绪过于激动,以至无法把问题问清楚,使用的字眼也有误,而引起各界的误解和困扰,对此我感到遗憾。槟岛市政局有权利也有责任,纠正或反驳我的言论,但是不是付诸起诉的方式。

我也要澄清,槟岛市政局执法人员有权利执行合法的拖车行动,但应该以人民的安全为首要考量。事实上,我看到的执法人员和车主起冲突事件,指的就是去年10月25日,发生在车水路丰隆银行旁的事件。我也绝对没有说过是执法人员打人。而我提出土库街缺乏泊车位的课题,指的是银行前面的位置大部分是黄线,人们不愿在夜间走远路的风险,因此宁可把车辆停在黄线内,承受中罚单的风险。

我担心,往后是否所有批评市政局或只是向市政局发出疑问的普通市民,只要批评和疑问的内容出现不明确的资讯,他们就必须面对市政局的起诉?这对于一个民主社会是不利的,将造成公民因为害怕遭当局起诉而拒绝评论和表达疑问。

作为执政当局的槟岛市政局,在面对任何资讯不明确或不正确的批评和疑问时,应该以坦诚、解说和负责任的心态,公开做出纠正或澄清,而无需动用到法律方式,否则这将否决人民知情的权利。
作者: 冰心公主    时间: 2012-2-24 09:53 AM
不道歉?
等下台吧~
作者: debbiesiow    时间: 2012-2-24 10:31 PM
不道歉 .. 等完蛋 @,@
作者: annkei960729    时间: 2012-2-24 10:57 PM
拖车姐 也太厉害扯了吧 .............
作者: WoTSEA    时间: 2012-2-25 12:54 AM
是的,纳税人有提问没有错。只是错在你误导别人而已
作者: steven3737    时间: 2012-2-25 01:17 AM
回复 9# 咪咪姐


    從黃糩璊指檳島土庫街缺乏泊車位,導致市民因安全而將車子泊在銀行前,我相信,這名在網上爆紅的“拖車姐”,一定沒有親身來過土庫街。

 再不然,就是被自己人“陷害”,否則不會發表不正確訊息。

 土庫街沒有泊車場嗎?

 工作日時,我幾乎每天都會駕車經過土庫街,本來一條廣闊的馬路,因左右兩邊泊滿車輛,令空間變小,偏偏還有車主雙重泊車及違例泊車。

 最懊惱是,那些仿彿買下整條街道的車主,他們把車子泊在小販中心或銀行前,即使車上有人,也看不到后排車主,正用憤怒眼光瞪住他們。

再走一段小路,銀行前又是雙重泊車,來往方向的車輛互不相讓,這時若碰上摩哆違例U轉,往往險象環生,甚至發生意外。

 諷刺的是,多層泊車場只是離銀行咫尺之遠,目前還是免收費,但從沒有試過“車滿為患”。

 這說明什么?土庫街有泊車位,只是不少人貪方便,直接將車泊在銀行前阻塞交通。

幸好不是檳州議員

 面對貪一人方便,知法犯法違例泊車造成塞車的汽車,不該上鎖、不該拖走嗎?

 若自稱半個檳城人的“拖車姐”堅持認為不應該,那我這位一個檳城人很慶幸,幸好“拖車姐”不是檳州議員,否則知法犯法者應會受到鼓舞,繼續違例泊車。

 政治人物說錯話惹公憤時,有三個選擇。

 一,誠懇、無條件道歉。看起來有點丟臉,但能贏回部分人士的基本尊重。

 二,一般政客性道歉──“若我說的話令你感覺受傷,我道歉”。當然,這個選擇會被反嗆沒誠意。

 三,硬撐不認錯,反指他人錯誤詮釋。這個選擇,只有四個字可形容──被罵活該。
作者: angebaby    时间: 2012-3-28 07:17 PM
不好意思
我只是想要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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