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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拖车姐说:我们都误解她的意思了啦。 [打印本页]

作者: steven3737    时间: 2012-2-21 08:37 PM
标题: 拖车姐说:我们都误解她的意思了啦。
黃糩璊坦承,她在本月18日的“蔡林雙王辯論會”當天情緒激動,以及因時間緊迫,以致當時無法明確傳達原本要傳達的信息,以致引起各方困擾與誤解。

她也通過文告對當天辯論會提出的問題做出澄清。

她說,由於當時蔡細歷與林冠英辯論的內容涵蓋民聯所有州屬的表現,因此她當時才對林首長所說的,民聯減輕人民負擔且同時有能力賺很多錢的言論,提出兩道問題。

‘門牌稅’課題未指明檳州

“(一)我於當時發表有關‘門牌稅’課題時,由於提及我是半個檳城人,導致各階層人士誤以為我指向檳州。

“敢怒敢言,敢做敢當是本人的宗旨,當時我並沒有清楚指明是哪一個州,且在時間緊迫下用錯了一些字眼,以致讓有心人士借題發揮。其實我當時所指的是雪州民聯政府曾在2008年大選時承諾執政後將降低雪州門牌稅等等,但後來並沒有兌現承諾。這是雪州民聯引起人民不滿的課題。新聞報導指我說的是檳城門牌稅,是不正確的。

“二、由於檳島土庫街缺乏泊車位,導致人民在顧慮自身安全的當兒,唯有選擇把車輛非法停在銀行前,因此本人提出是希望林首長能夠設法解決這個問題,而非光是讓他管制下的執法人員進一步向人民施壓,鎖車輪後再拖走人民的車輛。許多人民寧願承受中罰單的風險,都不願冒險在夜間走長途路到銀行辦事,因而增加人民的負擔。”

她強調,當天所提及的拖車問題,確是她跟丈夫親眼目睹,而且這類鎖車事件在報章已經報導。

她坦承沒有把問題完整的傳達,但並不代表有關問題不存在,也不代表民聯州屬沒有出現問題。

她表示會把這次事件當作讓她走更長遠的路的一個經歷,以及一個讓他繼續為民服務的動力。

(星洲日報)
作者: jaeson    时间: 2012-2-21 08:41 PM
你相信吗?我不信!
作者: xX熊仔Xx    时间: 2012-2-21 08:45 PM
我於當時發表有關‘門牌稅’課題時,由於提及我是半個檳城人,導致各階層人士誤以為我指向檳州。
(那么,雪州的事情为什么你要斥骂林首长呢?)

由於檳島土庫街缺乏泊車位,導致人民在顧慮自身安全的當兒,唯有選擇把車輛非法停在銀行前
因此本人提出是希望林首長能夠設法解決這個問題,而非光是讓他管制下的執法人員進一步向人民施壓,鎖車輪後再拖走人民的車輛。
(很好笑咯,车是会还你的咯,给钱罢了嘛..
还有什么自身安全,所以非法停车在银行前?停远一点就一定危险啦?)

她強調,當天所提及的拖車問題,確是她跟丈夫親眼目睹,而且這類鎖車事件在報章已經報導。
(被锁车,应该是驾驶人士的错吧?而且通常锁车的地方都会有一个牌的咯)
作者: steven3737    时间: 2012-2-21 08:46 PM
回复 2# jaeson


看她那天的嚣张泼妇样,鬼才相信。
作者: starbaby    时间: 2012-2-21 09:01 PM
本身是华人还帮污桶。。。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啦。。。他们的信用早就破产了。。。所作所为都是我们有目共睹的。。。解释不解释都没意义的了。。。反正政府是肯定要换的xd
作者: 葬花    时间: 2012-2-21 09:32 PM
还要硬掰,唉~~替她难过
作者: wenwei93    时间: 2012-2-21 09:47 PM
如果是真的,就不用拖到今时才来说了
作者: jamilee    时间: 2012-2-21 09:52 PM
我在fb看到虽然她说是说雪州可是雪州的人出示证据说雪州也没有起价 LOL
作者: 无聊笨小孩    时间: 2012-2-21 10:12 PM
她提的问题我个人觉得很好笑,说雪州的问题却骂槟城首长,我觉得她是骂昏头了,说话前没经思考,这点她有必要郑重的向林冠英道歉。
第二,就是她出名的拖车问题,有句话说,你不管什么理由,犯法就是犯法,不可泊车就是不可以,执法人员执行职责是没错的。
前阵子不是有个父亲为了孩子的奶粉钱而绑架吗?请问拖车姐是赞同这“知法犯法”的行为了?
第三,大家应该有见到她说话时激动又嚣张的样子,简直就像黑社会,现在还报警,是恶人先告状?而且不道歉,承认说错话(词不达意)却不认错,是个偏激派,她公开骂人却要网民闭嘴。
我看电视新闻报道时,刚好在咖啡店,电视有播画面,只听到大家议论纷纷,这个人是谁?讲话这么“蓝习”(嚣张),好想发疯一样!大家都在骂她无知,不会说话就闭嘴,最重要的是她的态度恶劣,她必须公开为她在电视上不当的行为道歉!
作者: 无聊笨小孩    时间: 2012-2-21 10:15 PM
我看电视新闻报道时,刚好在咖啡店,电视有播画面,只听到大家议论纷纷,这个人是谁?讲话这么“蓝习”(嚣张),好想发疯一样!大家都在骂她无知,不会说话就闭嘴,最重要的是她的态度恶劣,她必须公开为她在电视上不当的行为道歉!
作者: gemini2323    时间: 2012-2-22 10:44 AM
她说她用错词,勉强可以原谅,可能他第一次当着这么多媒体记者人民面前难免会紧张
但她那种泼妇骂街那样指着人家说话就是她不对!小学老师都有教,不可以用食指指着别人的。不礼貌,就像>>>>>
作者: onezero13    时间: 2012-2-22 10:46 AM
表达能力有问题的人如何代表人民请命?越帮越忙,越描越黑就是这种人咯。
作者: grass-room    时间: 2012-2-22 01:58 PM
她強調,當天所提及的拖車問題,確是她跟丈夫親眼目睹,而且這類鎖車事件在報章已經報導。

--- 這種事情還可以給她遇到2次。。。 是她幸運還是???
作者: Jack8888    时间: 2012-2-22 02:32 PM
新聞報導指我說的是檳城門牌稅,是不正確的。

好笑咯,明明就是自己想冤枉林首长,又可以说成媒体的在误报。
卖华‘第一大炮’好会炮咯
作者: ronn1218    时间: 2012-2-23 01:11 AM
回复  jaeson


看她那天的嚣张泼妇样,鬼才相信。
steven3737 发表于 21/2/2012 08:46 PM



   我最讨厌泼妇的了 要是怕被人误会的话,早早就好准备稿来发问啦,不用怕别人误会什么。
作者: 咪咪姐    时间: 2012-2-24 09:58 AM
黄糩璊:辩论场内提问属于公民权利,恫言起诉等同打压言论自由
On February 24, 2012, in 女性视窗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我当天只是一个研讨会的参加者,对于我不了解的课题,我有权利提问,林冠英有权利回答或不回答我,但在大会过后,任何一方对于大会所引起的任何问题和争议,都应该直接向主办当局提出。

但是槟岛市政局不应用法律的方式阻止人民知情的权利。行动党既然宣扬透明施政理念,那么为何不在现场驳斥,在事后才用起诉的方式,打击人民向执政者提出问题。那么以后是否有任何公民向槟州政府提出问题,都会面对被起诉的风险?

行动党是否鼓励一种打压的文化,针对任何言论都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对每一个要提出疑问的普通人民形成压力,林冠英和行动党领袖是否接受这种文化以及鼓励这种做法?

身为一个政治工作者,当时我只是希望能够向林冠英首长反映槟州人民的心声。我承认在辩论会当天由于提问时间有限,而且场面双方气氛激烈使我的情绪过于激动,以至无法把问题问清楚,使用的字眼也有误,而引起各界的误解和困扰,对此我感到遗憾。槟岛市政局有权利也有责任,纠正或反驳我的言论,但是不是付诸起诉的方式。

我也要澄清,槟岛市政局执法人员有权利执行合法的拖车行动,但应该以人民的安全为首要考量。事实上,我看到的执法人员和车主起冲突事件,指的就是去年10月25日,发生在车水路丰隆银行旁的事件。我也绝对没有说过是执法人员打人。而我提出土库街缺乏泊车位的课题,指的是银行前面的位置大部分是黄线,人们不愿在夜间走远路的风险,因此宁可把车辆停在黄线内,承受中罚单的风险。

我担心,往后是否所有批评市政局或只是向市政局发出疑问的普通市民,只要批评和疑问的内容出现不明确的资讯,他们就必须面对市政局的起诉?这对于一个民主社会是不利的,将造成公民因为害怕遭当局起诉而拒绝评论和表达疑问。

作为执政当局的槟岛市政局,在面对任何资讯不明确或不正确的批评和疑问时,应该以坦诚、解说和负责任的心态,公开做出纠正或澄清,而无需动用到法律方式,否则这将否决人民知情的权利。
作者: RickV    时间: 2012-2-24 01:43 PM
这些都是那天回去发现自己说得过分了,得罪全世界后赶紧想出来补烂摊子的”屎桥“
作者: CK_Ang    时间: 2012-3-3 01:03 AM
她现在不知道还敢不敢出去巴杀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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