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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图误导人民深夜无需守法,威省市议员促“拖车姐”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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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e8892
时间:
2012-2-19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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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llur
时间:
2012-2-19 02:32 PM
她的言论真的
~
不明白为什么她觉得10:30过后就不可以拖车~
作者:
zellfy
时间:
2012-2-19 02:32 PM
马华协调员黄糩璊昨天因在“王对王辩论”上质问槟首长林冠英,而成为网络红被冠以“拖车姐”的名号。但槟城 ...
wee8892 发表于 2012-2-19 02:26 PM
多余拉,他已经表明了不会道歉的
我真替 selayang 人感到悲哀,有这样的议员
作者:
yanyin
时间:
2012-2-19 02:48 PM
她会道歉咩?
她真的是个笑话。
作者:
giller
时间:
2012-2-19 02:48 PM
意思是说 10.30之后不必遵守规则了?
那么贼也可以在10.30后去偷东西而没违法了?
作者:
jonk7706907
时间:
2012-2-19 03:11 PM
大家别曲解了他的本意,
他是说10.30分后,
马来西亚的法律都不需要遵守,
杀人放火打劫都会一律判处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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