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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信不信?查不查? [打印本页]

作者: fong1009    时间: 2011-11-10 02:59 PM
标题: 信不信?查不查?
林明華‧信不信?查不查?
2011-11-10 09:08

逃亡了7年半才重新落網的通緝犯寇天福被控上法庭,面對謀殺18歲少女徐曉芳和逃離扣留所的兩項指控。被告不承認謀殺的罪名,惟點頭承認逃離扣留所的指控。勁爆的是,他在庭上揭露,不是他要逃離扣留所,而是看守他的警員收了他的錢,放他出去。

儘管一個殺人疑犯的話的可信度值得懷疑,但此言一出,仍然引起不小的震驚。

警方當然不敢怠慢,除了宣稱絕不偏袒之外,也表示若被告所言屬實,警方絕不會姑息,受賄的警員必會受到對付雲雲。

至於公眾,半信半疑的有之,選擇相信的更是不乏其人。

對寇天福的話半信半疑的,一般上都對罪犯存有刻板印象,認定惡名昭彰的壞人,一定不會講真話,也因此絕對不會相信他對警方所作的任何指控。

選擇相信的,則是對警員存有刻板印象,他們壓根兒就不相信警員抵得住鈔票的誘惑。

民眾不相信罪犯,那是理所當然,一點也不奇怪。我們也無須追究,為甚麼民眾會有這種心態。

但如果更多的民眾寧可相信疑犯也不相信警方,那就是一種非同小可、值得各方反思的奇怪現象了。

警員本該是人民的保護者,也應是民眾最信任的人。但偏偏有人不信任警員,為甚麼?

負面的批評,為何總是糾纏著警方?你可以說,這些都是不真實的刻板印象嗎?刻板印象來自哪裡?

警方的廉洁,不應只是表現在警服上系著的那個“我不貪污”的標簽。

警方的效率,也不應只是表現在所謂“零罪案”的口號上而已。

警員貪不貪污,表現在他們日常的實際工作上,民眾有目共睹,也會口耳相傳。

警方的效率如何,破案的能力有多強,防範的措施有多好,“零犯罪”的目標合不合邏輯,民眾也了然於心,無須贅言。

警員被指受賄,警方應馬上展開調查,以維護自己的聲譽與形象,何必等待法庭發出諭令?

無論寇天福是為了“報復”而說了最不可相信的謊言,還是“人之將死”的他(據稱已患上絕症),“其言也真”;民眾都希望,“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者都得面對應有的懲罰――犯了滔天大罪的疑犯該如此,犯了貪污濫權罪的執法人員,也該如此!
作者: weiwei6585    时间: 2011-11-10 03:05 PM
誰對錢  都會失控的
作者: LoveBOON    时间: 2011-11-10 03:08 PM
反正就是是,
最后也不了了之
作者: Chicken7    时间: 2011-11-10 03: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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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法政3的人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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